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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今年“三支一扶”下月中旬报名
服务期间按月发放生活补贴,服务单位比照本单位同岗位在编人员落实福利待遇
泉州网4月28日讯(记者许奕梅 通讯员黄培茹)记者从泉州市人社局获悉,为促进乡村振兴,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干事创业,泉州市发布了《泉州市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今年市级“三支一扶”计划拟招募100名高校毕业生,5月15日起报名。
此次招募的100名高校毕业生,将被安排到洛江区、泉港区、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和泉州台商投资区的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
招募对象为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泉州生源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本专科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往届高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报名人员须在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研究生放宽至12月31日),报名支教岗位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据悉,报名结束后,6月1日至6月25日进行审查考核,6月26日至8月15日确定派遣人选,8月底前进行岗前培训和出征派遣。
新招募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按月发放生活补贴,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单位比照本单位相同岗位在编工作人员落实同等福利待遇。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安家费补贴。到安溪县、德化县等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乡(镇)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服务县(市、区)财政按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服务期间,由服务地县(市、区)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提供档案保管服务。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服务期间按规定解除协议的,实际服务并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可计算为连续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