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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汇点讯 “原有电动自行车仍然可以正常行驶。”4月26日,南通召开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新闻发布会,对近期网传“非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不能在市区行驶”问题做出回应。
南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长范荣建介绍,目前交警部门对于电动自行车进行管理的依据为《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规定,其中省条例早在2020年7月1日就已颁布实施,所谓的新政并不存在,目前原有车辆仍可正常使用。为了提高大家的文明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事故的发生,交警部门倡导群众使用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出行,避免未取得驾驶许可、未申领牌照和在禁行区域通行发生事故后引发的法律风险。
据统计,南通全市范围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超370万辆。南通市政府副秘书长张炎介绍,南通市政府已将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列为2023年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加以推进,制定出台实施方案,细化32项具体措施,围绕电动自行车全生产源头、流通销售、使用管理、拆解回收4个环节,“全链条”实施安全监管。同时,重点攻坚推进加装梯控AI系统、老旧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电动自行车火灾投保三项专项工作,推动各项监管工作更加规范,有效确保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道路交通事故大幅下降,切实提高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水平。
下一步,南通市交警部门将加强宣传教育提示,规范车辆登记上牌,强化通行秩序管理,深化溯源调查分析,切实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交警部门将加强溯源调查,对日常管理中发现的涉及违法违规销售、拼装改装电动车等行为,将及时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南通市市场监管部门也将紧盯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领域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隐患,扎实推进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流通销售领域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张周楠
编辑: 贲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