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一项集中式储能电站建设项目招标。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原110KV铁矿变电所,储能规模20MW/40MWh,主要是为地采井下紧急情况下撤离人员提供照明、副井提升、电梯用电,负荷约为4000kVA,储能项目须保证上述负荷连续运行4小时。
集中式储能电站建设项目招标
【资料图】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中式储能电站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集中式储能电站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XZL-GC-20230420-001
项目地址: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交货期:2023-07-21
招标内容与范围及招标方案说明:
在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原110KV铁矿变电所建设一套20MW/40MWh集中式储能电站,该储能电站通过6KV电缆进入110KV铁矿变电所6KV间隔,送出距离约0.1km;作为地采安保电源,主要是为地采井下紧急情况下撤离人员提供照明、副井提升、电梯用电,负荷约为4000kVA, 储能项目须保证上述负荷连续运行4小时。
在收到海南省昌江县气象局台风橙色预警信息后,卖方应将储能电站充满电;在橙色预警信息撤销或者降级前,不应对外放电供生产用,确保储能电站满容量储备。该储能电站的投资、报建、建设、运营等均由卖方负责。卖方负责向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买方)签订采购电协议,在谷时段,对该储能电站充电;在峰时段,储能电站放电,卖电给买方;电力调度服从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买方的管理;该储能电站放出的电,经过买方110KV铁矿变电所用于工商业、农业、居民生活用电。
买方与卖方签订售电合同和土地租赁合同,储能电站使用场地,由买方以0元/平方米租赁给卖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集中式储能电站建设项目
专用资格条件
1、1.有能力投资建设运营该储能电站的法人实体,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近 3 年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被解除情况(企业自行到企查查查看,截图作为投标文件附件。
3.近 3 年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火灾等事故(以当地政府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