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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带押过户”的详解-天天热讯

发布时间:2023-04-11 11:32:42 来源: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日前,自然资源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使“带押过户”成为最近咨询的热点。其实,早在去年9月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就创新工作方式,在路南、路北区范围内推出了“带抵押过户”的登记模式。下面小登向您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带抵押过户

所谓“带抵押过户”,是指对于存在抵押的不动产需要上市交易的,卖方可不用先归还原来的房贷就可以完成过户登记,买方可带抵押过户获取金融贷款。买方的贷款银行和卖方的抵押银行,可以是同一金融机构,也可以是不同的金融机构。


(资料图片)

二、“带抵押过户”的具体内容

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唐山市德信公证处推出了普适性的“带抵押过户”方式,即引入“公证提存”机制,保资金安全,嵌入“双预告登记”机制,保交易安全。具体包括“带押过户”和“先押后转”两种形式。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在向登记部门申请相应的登记前,申请人要完成5项基本工作:

1、买方、卖方和贷款银行三方先签订提存协议,并办理公证。

2、提存公证处在贷款银行开设存入提存款的保证金账户。

3、买方、卖方签订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4、买方按照提存协议约定,将首付款向公证处办理提存,公证机构出具提存证书。

5、卖方申请提前还款,委托公证处办理还款、撤抵。此后,买卖双方和贷款银行可根据需要选择采取哪种方式“带抵押过户”。

(一)“带押过户”

6、买方、卖方、贷款银行办理双预告登记后,贷款银行放款至提存账户。

7、买方、卖方、贷款银行一窗办理交易备案、缴税和预告转本登记(需抵押银行同意或共同申请)。

8、公证处受委托清偿卖方贷款,卖方贷款银行出具结清证明,卖方贷款银行向登记机构申请目标房屋的抵押注销登记。

9、卖方向公证处申请提款,公证处受委托向卖方清理应当接收的房款。

如果交易不成功,各方提存款原路返回,申请撤销双预告,不动产权利恢复原状。

(二)“先押后转”

6、买方、卖方、贷款银行办理顺位抵押登记后,贷款银行放款至提存账户;

7、公证处受委托清偿卖方贷款,卖方贷款银行出具结清证明,卖方贷款银行向登记机构申请目标房屋的抵押注销登记。

8、买方、卖方办理交易、缴税、转移登记,同时一并办理抵押变更登记。

9、卖方向公证处申请提取房款,公证处受委托向卖方清理应当接收的房款。

如果交易不成,买方、卖方、贷款银行变更借款合同,相当于卖方更换了贷款银行,剩余提存款各存入方申请原路返回。

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都可以实现“带抵押过户”。由于业务涉及买卖双方贷款机构,申请人需自行选择开设“带押过户”业务的贷款银行。下一步,我中心将落实《通知》精神,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深入探索,以点带面,积极配合、鼓励各银行金融机构发挥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兼顾便利性与资金安全,防控业务风险,优化业务流程,提升办事效率,积极推进“带押过户”落地见效。

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0315-2857793;

微信咨询: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内选择“登记工作”项目中“智能客服”,可转人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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