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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税法宣传进高校 助力逐梦启未来

发布时间:2023-03-31 22:11:50 来源:金台资讯

税务干部和大学生一起翻阅税法知识读本。达州市税务局供图

税务干部和大学生合影。达州市税务局供图


(资料图)

大学生咨询税法知识。达州市税务局供图

一场沐浴春风的合作,一次感悟税收的交流,一堂助力梦想的课程,在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启动之际,达州市税、校携手相约,共谱青春画卷。

3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达州市税务局结合“税惠千万家,服务现代化”主题,联合四川文理学院积极开展“青春相伴 税法同行”税法宣传进高校暨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通过富有专业性、趣味性、互动性的税法宣传活动,为大学师生提供个性化税收宣传服务,助力高校教育及大学生就业创业,增强大学生税法意识。

“税费服务站”将诚信深植心底

“我们获得的国家奖学金需要缴税吗?”“校外兼职的收入也要缴个人所得税吗?”“下学期要去实习,实习期间的工资都要缴税吗?”......在校园“税费服务站”,同学们就平时遇到的税收问题,向税务干部详细咨询。

据了解,“税费服务站”走进大学校园是达州市税务局在今年税收宣传月期间开展的“青春相伴 税法同行”税校联合普法活动之一。在“税费服务站”,税务部门组建了“星火筑税”志愿服务队,为来往的学生发放“大学生税收普法读本”,宣传就业创业税收法律知识和相关办理措施,辅导大学生使用“个人所得税APP”和“达州税务”微信公众号功能,通过讲宣结合方式,精准传递税收普法“大礼包”。

“大学生具有待就业和促就业两个特点,我们想聚焦他们的角色转变、涉税需求,通过‘税费服务站’点对点、面对面精准开展税收普法,将依法诚信纳税的‘种子’深深根植于心中,推动从‘就业源头’提升税法遵从度。”达州市税务局税收宣传中心主任杨述伟表示,这是我们开展活动的初衷,也为大学生拓宽知识面,更清晰规划未来职业方向奠定了良好基础。

“创业第一课”为梦想插上翅膀

“在校大学生获得的国家奖学金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减按50%征税。”“各位同学,毕业后如果你们留在达州创业,不管是开公司,还是个体工商户,你们都可以享受税费优惠。”就业创业税费知识课堂上,税务老师对师生们高度关注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税收优惠、科研成果转化涉税政策、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等问题逐一进行了宣讲和答疑,现场氛围热烈。

“通过税务局老师们讲解,我们了解到很多创业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税收、会计等专业知识对就业的帮助也有了新的认识,感觉一下点燃了我的青春创业梦。”四川文理学院学生杨怡玫说。

大学生是国家稳就业的重要群体,税法宣传进高校可以为大学生创业就业开启了第一道税收之门,也对今后的职业规划起到具体指导作用。据介绍,近年来,达州市税务部门坚持加强与学校联动宣传,通过“税费知识课堂”“财经实践基地”“创业就业服务团”等,已经对辖区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开展宣传辅导上万人次,为大学生奔赴美好人生添力护航。

“达州税务部门是我们财经学院的实践基地,这次税法进高校活动,让师生们近距离接触税法知识,感悟税收作用;促进了税校双方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增强了高校师生依法诚信纳税意识,点燃了学生的创业激情,很有意义,希望双方后续深化合作,推出更多联动项目。”四川文理学院财经学院院长傅忠贤表示。

下一步,达州市税务部门将围绕税收宣传月活动主题,持续加强与高校联合,争取地方教育部门协作支持,携手推进“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探索构建教育助税常态化机制,形成“齐抓共管、齐声同唱”的税收普法大格局。(杨述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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