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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文:市场监管总局:做好《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实施衔接工作 对部分商品给予12个月过渡期

发布时间:2023-06-19 22:1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据市场监管总局6月19日消息,2023年3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0号公布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做好规章的实施衔接工作,减少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包装浪费,现针对净含量小于1g的商品,在原实施日期基础上给予12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截止前生产或者进口的商品,可以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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