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在生育时,用人单位已按要求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 12个月,符合条件生育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另行支付生育医疗补贴费,剖宫产 2000 元、助娩产 1500 元、正常产 1000 元。
接下来跟着社保网小编一起详细了解:杭州女职工的生育医疗费待遇是多少
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符合生育保险开支范围的按要求支付。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女职工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要求结算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在外地生育的,其在生育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由个人全额支付后,到统筹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要求结算。
女职工在生育时,用人单位已按要求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 12个月,符合条件生育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另行支付生育医疗补贴费,剖宫产 2000 元、助娩产 1500 元、正常产 1000 元。
杭州的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职工生育医疗费支付标准如下:
顺产每人次2400元+3月工资;
助娩产每人次2800元+3.5月工资;
剖腹产每人次5000元+3.5月工资;
流产:
手术200准生证多加一个月的工资
药物300准生证多加一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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